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科員
| 公告日 | 114/03/1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2 ~ 114/03/1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本臺秘書室(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
| 工作內容 | 1、 綜合行政工作。 2、 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具電腦基礎文書製作能力。 3、 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優先考量。(請檢附採購證照影本佐證) 4、 具採購、研考職務經歷尤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 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報名,並備妥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掃描上傳附件(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並於114年3月19日前上傳完畢。 2、 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 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分機5050施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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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2 ~ 114/03/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綜合行政工作。 2、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具電腦基礎文書製作能力。 3、 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優先考量。(請檢附採購證照影本佐證) 4、 具採購、研考職務經歷尤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報名,並備妥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掃描上傳附件(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並於114年3月19日前上傳完畢。 2、 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 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分機5050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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