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專員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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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4 ~ 113/11/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地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國有財產管理處分等業務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具地政、測量、公產相關系(所)畢業者優先錄用)。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具辦理地政、公產活化及管理業務經驗,並熟諳該等業務相關法令及專案計畫撰擬者優先錄取。 |
聯絡方式 | 1.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3年11月19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簡歷、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718121轉分機1211游科長;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7814750轉分機2403蔡小姐。 3.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機關得予從缺錄取。 4.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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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專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國有財產管理處分等業務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具地政、測量、公產相關系(所)畢業者優先錄用)。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具辦理地政、公產活化及管理業務經驗,並熟諳該等業務相關法令及專案計畫撰擬者優先錄取。
聯絡方式
1.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3年11月19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簡歷、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718121轉分機1211游科長;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7814750轉分機2403蔡小姐。 3.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機關得予從缺錄取。 4.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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