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3/13
刊登起迄日 114/03/12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85號。
工作內容 本局出納及其他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學歷者。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或委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經理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具有效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惠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完成報名): (一)金管會線上報名系統: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英文能力檢測成績證明(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於114年3月21日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jA5MA== (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 二、如有疑義請洽:02-27747203周小姐。本次甄審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酌列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三、另依據本局員工自律規範,本局同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得購買股票及其他金融商品,到職前(後)持有者,原則於一年處分完畢。請報名人員務須留意。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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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2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本局出納及其他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學歷者。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或委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經理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具有效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惠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完成報名): (一)金管會線上報名系統: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英文能力檢測成績證明(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於114年3月21日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jA5MA== (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 二、如有疑義請洽:02-27747203周小姐。本次甄審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酌列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三、另依據本局員工自律規範,本局同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得購買股票及其他金融商品,到職前(後)持有者,原則於一年處分完畢。請報名人員務須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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