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以工代賑人員(救助科-兒發帳戶)

公告日 114/03/13
刊登起迄日 114/03/12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以工代賑人員(救助科-兒發帳戶)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
工作內容 (一) 協助社會救助相關業務(80%)。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資格條件 (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須為加入「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之家庭成員(不限於直系血親),且參與家戶年度內必須存入約定儲金至少2次。 (二) 國小以上畢業者。 (三) 具機車駕照者。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928145/post 2.本(114)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參加「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契約書或核定公文影本。 6.欲申請者,請於 114 年 3 月 21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救助科-兒少發展帳戶)」。 二、其他: 1.代賑金:時薪制,新臺幣190元/小時,每人每月工時80小時,合計6個月為原則。 2.工作期間:本計畫執行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自報到日起算,每人每月工時80小時,共計6個月為原則。 3.工作時間:依單位需求調整;每人每月工時80小時,合計6個月為原則。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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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以工代賑人員(救助科-兒發帳戶)
114/02/26~1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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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賑人員(救助科-兒發帳戶)
114/02/12~1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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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2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以工代賑人員(救助科-兒發帳戶)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社會救助相關業務(80%)。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資格條件

(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須為加入「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之家庭成員(不限於直系血親),且參與家戶年度內必須存入約定儲金至少2次。 (二) 國小以上畢業者。 (三) 具機車駕照者。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928145/post 2.本(114)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參加「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契約書或核定公文影本。 6.欲申請者,請於 114 年 3 月 21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救助科-兒少發展帳戶)」。 二、其他: 1.代賑金:時薪制,新臺幣190元/小時,每人每月工時80小時,合計6個月為原則。 2.工作期間:本計畫執行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自報到日起算,每人每月工時80小時,共計6個月為原則。 3.工作時間:依單位需求調整;每人每月工時80小時,合計6個月為原則。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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