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技工
公告日 | 114/03/13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3 ~ 114/04/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資位至無資位或無資位至無資位 |
縣市 | 澎湖縣 |
工作地點 | 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
工作內容 | 本院水電、空調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司法院所屬各機關現職編制內技工、駕駛、工友。 二、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四、具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者。 五、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備相關證明文件,甄選時參酌。 |
聯絡方式 | 報名期限:請於114年4月1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逕送「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總務科」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履歷表,填寫完整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4.最近3年考核成績或考績證明書影本1份。 5.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1份。 6.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證書影本1份。 7.男性需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1份。 8.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技工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1份 。 面試甄選: 1.本院先予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試(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合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 聯 絡 人:本院總務科呂先生,聯絡電話(06)9216777分機47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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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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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3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職稱
技工
職系
無
職等
無資位至無資位或無資位至無資位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本院水電、空調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司法院所屬各機關現職編制內技工、駕駛、工友。 二、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四、具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者。 五、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應備相關證明文件,甄選時參酌。
聯絡方式
報名期限:請於114年4月1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逕送「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總務科」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履歷表,填寫完整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1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4.最近3年考核成績或考績證明書影本1份。 5.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1份。 6.水電或空調丙級技術士以上考驗合格證書影本1份。 7.男性需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1份。 8.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技工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1份 。 面試甄選: 1.本院先予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試(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合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 聯 絡 人:本院總務科呂先生,聯絡電話(06)9216777分機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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