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科員
公告日 | 114/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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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3 ~ 114/03/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
工作內容 | 一、本市議員區民代表及里長福利互助業務。 二、人民陳情案件。 三、區公所回饋金及補助款業務。 四、市長座談及議員列管案件彙整暨執行進度管考。 五、里佳節聯誼活動。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以上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
聯絡方式 | 一、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身心障礙手冊,並下載「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寫完竣後,於114年3月18日下午5時前,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信件標題需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區政行政科科員職缺」。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及寄送「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並擇適合者錄取正取1名、備取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劉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563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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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3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本市議員區民代表及里長福利互助業務。 二、人民陳情案件。 三、區公所回饋金及補助款業務。 四、市長座談及議員列管案件彙整暨執行進度管考。 五、里佳節聯誼活動。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以上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聯絡方式
一、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身心障礙手冊,並下載「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寫完竣後,於114年3月18日下午5時前,寄送至 [email protected],信件標題需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區政行政科科員職缺」。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及寄送「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並擇適合者錄取正取1名、備取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劉先生,電話03-3322101分機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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