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股長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5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新營文化中心(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
工作內容 1.策辦藝文展覽、檔期安排及辦理展覽推廣活動。 2.圖書館營運管理及推廣活動。 3.典藏室、館藏室管理。 4.館舍保全及消防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成)2年以上考列甲等。 2.具備藝文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公務人員。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應徵人員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 撰寫【簡要自述】,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及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資料正確性(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上傳須檢具之其他足資證明任用資格文件、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齊全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2. 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3. 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779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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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策辦藝文展覽、檔期安排及辦理展覽推廣活動。 2.圖書館營運管理及推廣活動。 3.典藏室、館藏室管理。 4.館舍保全及消防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成)2年以上考列甲等。 2.具備藝文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公務人員。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應徵人員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 撰寫【簡要自述】,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及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資料正確性(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上傳須檢具之其他足資證明任用資格文件、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齊全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2. 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3. 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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