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專案行政組員
| 公告日 | 114/03/1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3 ~ 114/03/2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 職稱 | 專案行政組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彰化縣 |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進德校區)、師大路2號(寶山校區) |
| 工作內容 | (一)本校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相關業務之推動與聯繫。 (二)撰寫教育部、原民會等相關計畫書。 (三)配合執行教育部、原民會等各項活動。 (四)推動全民原教,辦理原住民族各項文化活動。 (五)辦理原住民學生生活、課業與就業輔導、生涯發展、民族教育課程及活動等。 (六)原住民學生職涯發展輔導。 (七)辦理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相關業務。 (八)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職稱: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專案行政組員。 二、 薪資:依本校編制外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學士35,811元/月,碩士 40,009 元/月,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三、 名額: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因故離職時,依序通知遞補,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 個月)。 四、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學士(含)以上畢業者。 (二)具有辦理行政工作、教育部或科技部計畫推動等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良好行政業務處理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具有撰寫計畫書及成果報告書之能力。 (五)具備資訊素養、熟悉網頁管理、文書處理相關軟體應用。 (六)具原住民族身分者為佳,無原住民身分者,則以了解原住民族文化者優先。 |
| 聯絡方式 | 壹、甄選作業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3月28日(五)17:00止(以電子郵件收件時間為主)。 二、報名所需文件: (一)履歷表與自傳(如附件格式,其他格式者視為不符合,且本校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其他相關證照影本。 (四)若為原住民身分者,請附相關證明(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三、報名方式:請使用附檔「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專案行政組員甄選履歷表」投遞履歷,並將電子檔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主旨為「○○○(姓名)應徵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專案助理」(不接受紙本文件),中心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收件結果(不表示已具備得參加面試之資格),寄件後如於收件截止日1日後未接到回覆,請來電告知。 四、甄選方式:經資料初審後,擇優辦理複試,複試以面試為原則,參加複試名單及複試時間、地點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貳、注意事項 一、請隨時注意本校網站公告,如有任何訊息,本校將逕於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時需書面填寫同意個人資料蒐集利用及切結書。 三、學歷證件經查明為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仍予解職。 四、甄試者成績或各方面表現不符本校期望者,本校得從缺不予錄取。 五、錄取人員接獲錄取通知,未能依時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其餘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六、面試時,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備查,學歷證件經查明為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仍予解職。 七、應試人員不得有「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所定下列情事: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其他未盡事宜,請來電洽詢(04-723-2105分機5753李小姐)。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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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3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職稱
專案行政組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本校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相關業務之推動與聯繫。 (二)撰寫教育部、原民會等相關計畫書。 (三)配合執行教育部、原民會等各項活動。 (四)推動全民原教,辦理原住民族各項文化活動。 (五)辦理原住民學生生活、課業與就業輔導、生涯發展、民族教育課程及活動等。 (六)原住民學生職涯發展輔導。 (七)辦理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相關業務。 (八)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職稱: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專案行政組員。 二、 薪資:依本校編制外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學士35,811元/月,碩士 40,009 元/月,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三、 名額: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因故離職時,依序通知遞補,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 個月)。 四、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學士(含)以上畢業者。 (二)具有辦理行政工作、教育部或科技部計畫推動等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良好行政業務處理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具有撰寫計畫書及成果報告書之能力。 (五)具備資訊素養、熟悉網頁管理、文書處理相關軟體應用。 (六)具原住民族身分者為佳,無原住民身分者,則以了解原住民族文化者優先。
聯絡方式
壹、甄選作業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3月28日(五)17:00止(以電子郵件收件時間為主)。 二、報名所需文件: (一)履歷表與自傳(如附件格式,其他格式者視為不符合,且本校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其他相關證照影本。 (四)若為原住民身分者,請附相關證明(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三、報名方式:請使用附檔「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專案行政組員甄選履歷表」投遞履歷,並將電子檔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主旨為「○○○(姓名)應徵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專案助理」(不接受紙本文件),中心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收件結果(不表示已具備得參加面試之資格),寄件後如於收件截止日1日後未接到回覆,請來電告知。 四、甄選方式:經資料初審後,擇優辦理複試,複試以面試為原則,參加複試名單及複試時間、地點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貳、注意事項 一、請隨時注意本校網站公告,如有任何訊息,本校將逕於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時需書面填寫同意個人資料蒐集利用及切結書。 三、學歷證件經查明為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仍予解職。 四、甄試者成績或各方面表現不符本校期望者,本校得從缺不予錄取。 五、錄取人員接獲錄取通知,未能依時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其餘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六、面試時,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備查,學歷證件經查明為偽造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仍予解職。 七、應試人員不得有「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所定下列情事: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其他未盡事宜,請來電洽詢(04-723-2105分機5753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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