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
書記
公告日 | 114/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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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3 ~ 114/03/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211號) |
工作內容 | 一、須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辦理所長室相關工作(含所長行程聯絡及所長室相關庶務)。 三、辦理公文系統登記桌作業。 四、協辦主計室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調任該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身心障礙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應備文件: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需填寫簡要自述),另請上傳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心障礙者請務必檢附證明文件,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未報到,將依序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人:黃素惠;連絡電話:02-29936183分機1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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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3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須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辦理所長室相關工作(含所長行程聯絡及所長室相關庶務)。 三、辦理公文系統登記桌作業。 四、協辦主計室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符合調任該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身心障礙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需填寫簡要自述),另請上傳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心障礙者請務必檢附證明文件,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得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未報到,將依序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人:黃素惠;連絡電話:02-29936183分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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