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技佐
公告日 | 11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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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
工作內容 | (一)本局電話交機、通訊系統、業務資訊系統委外建置、推動與管理維護及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工作態度積極熱忱、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四)具資訊系統委外營運管理及採購相關經驗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ECPA「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於確認簡歷及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機關調閱,並將以下文件掃成一個PDF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最近之銓敘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二) 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不另行通知補件)或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8314詹小姐、工作內容詢問分機8112林先生。 (五) 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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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本局電話交機、通訊系統、業務資訊系統委外建置、推動與管理維護及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工作態度積極熱忱、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四)具資訊系統委外營運管理及採購相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期限內至ECPA「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於確認簡歷及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自傳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機關調閱,並將以下文件掃成一個PDF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最近之銓敘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業證照、英檢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二) 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不另行通知補件)或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8314詹小姐、工作內容詢問分機8112林先生。 (五) 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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