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專任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4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專任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或本局指定之處所。
工作內容 辦理健康促進業務計畫行政、統計及庶務性工作: 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本局辦理所屬計畫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二、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醫療)資訊管理、健康行銷、健康管理、長照、資訊、公衛、護理、高齡健康、醫事、醫管、體育(運動、運動休閒)、生技、食品、營養、健管、社工、心理、衛生教育、法律、幼教等相關專業科、系(組)畢業。(如應屆畢業生者,報到當須繳畢業證書影本)。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為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含自付勞健保)。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屬約用人員性質,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證書、專業證照)。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件,以A4格式裝訂;另下列身分者,請額外檢附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1)應屆畢業生者:未持有畢業證書時,另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2)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 6、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並於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收(註明專任助理),另寄電子word檔至(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email protected],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應徵人員經本局資格審查並挑選適合者,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 六、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以內。 (一)本案屬於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另視成績擇優備取,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其保留期間內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月薪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511。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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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專任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辦理健康促進業務計畫行政、統計及庶務性工作: 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本局辦理所屬計畫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二、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醫療)資訊管理、健康行銷、健康管理、長照、資訊、公衛、護理、高齡健康、醫事、醫管、體育(運動、運動休閒)、生技、食品、營養、健管、社工、心理、衛生教育、法律、幼教等相關專業科、系(組)畢業。(如應屆畢業生者,報到當須繳畢業證書影本)。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為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含自付勞健保)。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屬約用人員性質,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證書、專業證照)。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件,以A4格式裝訂;另下列身分者,請額外檢附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1)應屆畢業生者:未持有畢業證書時,另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2)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 6、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並於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收(註明專任助理),另寄電子word檔至(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email protected],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應徵人員經本局資格審查並挑選適合者,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 六、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以內。 (一)本案屬於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另視成績擇優備取,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其保留期間內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月薪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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