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立成功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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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3 ~ 114/03/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立成功國民中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立成功國民中學(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9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學校總務處相關行政工作(含財產管理、勞健保)。 2.小額採購與修繕事項。 3.協助事務、出納、文書等總務處各組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害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工作認真負責,協調合作,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須配合學校工作及職務輪調。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校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02-24225594分機50(人事室郭主任)或分機31(總務處江主任),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總務處。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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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3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立成功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學校總務處相關行政工作(含財產管理、勞健保)。 2.小額採購與修繕事項。 3.協助事務、出納、文書等總務處各組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害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工作認真負責,協調合作,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須配合學校工作及職務輪調。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本校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5.聯絡人及電話︰02-24225594分機50(人事室郭主任)或分機31(總務處江主任),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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