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公職社工師(身障科聘用職代)

公告日 114/03/14
刊登起迄日 114/03/13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公職社工師(身障科聘用職代)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
工作內容 (一) 身心障礙者成年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業務(含法院函查、費用申請核銷) (二) 身心障礙者暨老人監護職務實施計畫(身心障礙者) (三) 身心障礙自立生活支持方案 (四) 辦理身心障礙者需求調查相關規劃與建議事項辦理情形追蹤 (五) 其他身心障礙活動長官出席等交辦事項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929228/post 請貼照片並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 2.切結書(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929228/post )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請附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4.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符合專技人員高考社工師應考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請檢附在校歷年成績、實習證明(2次400小時以上)及應考資格檢核表(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929228/post)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影本(如2年內有參加社工師應考之准考證)等) 6.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等,無則免附。) 7.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8.以上文件若為影本請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敘明「應徵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公職社工師(聘用職代)」,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1.職務列等:以聘用人員六等1階280薪點進用(月薪 新臺幣 37,800元) 2.聘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10日止,(請假人員預計留職停薪至114年12月25日,屆時實際聘用期間依人員申請狀況調整之)。 3.報名截止日期:114 年 3 月 18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4.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 5.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6.其他: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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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社工師(身障科聘用職代)
114/03/06~1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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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社工師(身障科聘用職代) (III)
114/02/20~1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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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社工師(身障科聘用職代) (II)
114/02/12~1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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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社工師(身障科聘用職代)
114/02/04~114/02/10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3 ~ 114/03/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公職社工師(身障科聘用職代)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身心障礙者成年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業務(含法院函查、費用申請核銷) (二) 身心障礙者暨老人監護職務實施計畫(身心障礙者) (三) 身心障礙自立生活支持方案 (四) 辦理身心障礙者需求調查相關規劃與建議事項辦理情形追蹤 (五) 其他身心障礙活動長官出席等交辦事項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929228/post 請貼照片並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 2.切結書(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929228/post )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持外國學歷者請附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4.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符合專技人員高考社工師應考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請檢附在校歷年成績、實習證明(2次400小時以上)及應考資格檢核表(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929228/post)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影本(如2年內有參加社工師應考之准考證)等) 6.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曾於本局暨所屬機關服務之考核通知書等,無則免附。) 7.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無則免附) 8.以上文件若為影本請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請用A4信封裝袋後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徵才綜合窗口林小姐(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3樓)報名,並於信封上敘明「應徵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公職社工師(聘用職代)」,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二)其他: 1.職務列等:以聘用人員六等1階280薪點進用(月薪 新臺幣 37,800元) 2.聘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10日止,(請假人員預計留職停薪至114年12月25日,屆時實際聘用期間依人員申請狀況調整之)。 3.報名截止日期:114 年 3 月 18 日〈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4.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 5.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6.其他: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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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06~1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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