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美術館
技士
公告日 | 114/03/1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4 ~ 114/03/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美術館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181號 |
工作內容 | (一) 負責監控電子設備操作與維護及相關契約研擬執行。 (二) 通訊電子等設備維護及相關契約研擬執行。 (三) 升降設備保養與維護及相關氣契約研擬執行。 (四) 發電機設備操作與維護及相關契約研擬執行。 (五) 人流系統設備操作與維護及相關契約研擬執行。 (六) 消防系統維護及消防演練業務。 (七) 全館廁所、洗手臺、飲水機及其他給排水系統維護。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者。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關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無轉調限制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本職缺採書面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應檢具表件: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詳填學歷、考試、歷任職務任年月、考績、獎懲、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請登載於公務人員履歷表即可),如有英檢、日檢、資訊或採購證照請一併檢附。 2.書面應徵:請於114年3月20日前送(寄)達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181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技士,逾期恕不受理〉,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2)25957656轉分機701人事室劉先生,業務問題請洽分機520機電室吳技正。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技士
114/02/13~114/02/26
|
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負責監控電子設備操作與維護及相關契約研擬執行。 (二) 通訊電子等設備維護及相關契約研擬執行。 (三) 升降設備保養與維護及相關氣契約研擬執行。 (四) 發電機設備操作與維護及相關契約研擬執行。 (五) 人流系統設備操作與維護及相關契約研擬執行。 (六) 消防系統維護及消防演練業務。 (七) 全館廁所、洗手臺、飲水機及其他給排水系統維護。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者。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關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無轉調限制情形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書面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應檢具表件: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詳填學歷、考試、歷任職務任年月、考績、獎懲、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請登載於公務人員履歷表即可),如有英檢、日檢、資訊或採購證照請一併檢附。 2.書面應徵:請於114年3月20日前送(寄)達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181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技士,逾期恕不受理〉,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2)25957656轉分機701人事室劉先生,業務問題請洽分機520機電室吳技正。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