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書記
公告日 | 11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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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3 ~ 114/03/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50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秘書室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3月31日,本職缺採線上應徵,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內容(務必勾選銓審資料備註)及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完成授權後,請於公告期限內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以下附件:1.考試及格證書、2.現職派令、3.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最高學歷證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本次徵才至多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20】字及格)。第一試及格者,通知參加第二試,第二試為「面試」,面試採問答及個人自傳簡報(內容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職涯規劃及應徵職務看法與了解等)方式,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之應徵人員曾經參加並通過本所甄選第一試之「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本所視情形得免除第一試,惟仍須參加第二試「面試」階段。 五、聯絡電話:02-22916051分機412宋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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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3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秘書室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3月31日,本職缺採線上應徵,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內容(務必勾選銓審資料備註)及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完成授權後,請於公告期限內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以下附件:1.考試及格證書、2.現職派令、3.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最高學歷證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本次徵才至多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20】字及格)。第一試及格者,通知參加第二試,第二試為「面試」,面試採問答及個人自傳簡報(內容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職涯規劃及應徵職務看法與了解等)方式,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之應徵人員曾經參加並通過本所甄選第一試之「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本所視情形得免除第一試,惟仍須參加第二試「面試」階段。 五、聯絡電話:02-22916051分機412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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