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技士

公告日 114/03/14
刊登起迄日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台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號
工作內容 一、土木、水利工程及農建課等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調任該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應檢具證件資料(掃描檔): (1)最高學歷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英檢證書等相關資料。(二)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專區」網頁下載填寫。 (三)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統一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及事求人系統,應徵本職缺,同意授權取得本人履歷及將前述應附證明文件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再按報名送出;如於公告期限內未完成線上報名,視為未報名,逾期或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不另行通知補件)。(四) 資料齊全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五) 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網站「徵才專區-錄取公告」,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六) 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技士
114/02/11~1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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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土木、水利工程及農建課等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調任該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應檢具證件資料(掃描檔): (1)最高學歷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英檢證書等相關資料。(二)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專區」網頁下載填寫。 (三)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統一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及事求人系統,應徵本職缺,同意授權取得本人履歷及將前述應附證明文件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再按報名送出;如於公告期限內未完成線上報名,視為未報名,逾期或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不另行通知補件)。(四) 資料齊全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五) 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網站「徵才專區-錄取公告」,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六) 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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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4/02/11~1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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