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3/14
刊登起迄日 114/03/14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宜蘭縣考古遺址出土遺物管理維護及資料建置計畫」及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一) 學、經歷資格,應符合以下條件: 1.大專畢業。 2.考古、博物館、歷史學等相關學歷及工作經驗。 (二)認真負責,擅溝通協調。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有意應徵者,請檢具最高學歷證明、履歷表(應黏貼近照、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檢附個人基本資料、最高學歷證明、自傳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3月24日前郵寄或親送至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文化資產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約用人員」,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通知參加面甄,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9322440轉603洽賴先生。 (二)本職缺原則正取1名、候補1名,月薪37,483元;於正額錄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者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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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宜蘭縣考古遺址出土遺物管理維護及資料建置計畫」及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資格條件

(一) 學、經歷資格,應符合以下條件: 1.大專畢業。 2.考古、博物館、歷史學等相關學歷及工作經驗。 (二)認真負責,擅溝通協調。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 有意應徵者,請檢具最高學歷證明、履歷表(應黏貼近照、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檢附個人基本資料、最高學歷證明、自傳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3月24日前郵寄或親送至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之8號文化資產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約用人員」,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通知參加面甄,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9322440轉603洽賴先生。 (二)本職缺原則正取1名、候補1名,月薪37,483元;於正額錄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者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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