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工友
公告日 | 11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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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4 ~ 114/04/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秘書室 (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
工作內容 | 一般事務性工作、文書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或駕駛)。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三)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四) 具備基礎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13日前備妥列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逾期不予受理(一律採通訊報名,以掛號郵戳為憑)。 (二)應檢附文件:請以A4紙格式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照片(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5.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三)面試甄選及錄取: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依本分局需求通知面談甄選(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逾期送件、資格不符或文件不齊者、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局通知日期到職僱用;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候補期間2個月;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人員,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其他注意事項:本甄選依規定本分局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分局工友;對於本分局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為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之人員請勿報名。 (五)本分局秘書室聯絡人:蔡先生,聯絡電話:(04)22529181分機389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4/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工友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般事務性工作、文書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或駕駛)。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三)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四) 具備基礎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13日前備妥列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407026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逾期不予受理(一律採通訊報名,以掛號郵戳為憑)。 (二)應檢附文件:請以A4紙格式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照片(如附件)。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5.其他證明文件影本。 (三)面試甄選及錄取: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依本分局需求通知面談甄選(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逾期送件、資格不符或文件不齊者、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局通知日期到職僱用;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候補期間2個月;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人員,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其他注意事項:本甄選依規定本分局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分局工友;對於本分局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為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之人員請勿報名。 (五)本分局秘書室聯絡人:蔡先生,聯絡電話:(04)22529181分機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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