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教育文化科)
公告日 | 11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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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教育文化科)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文教行政相關業務80%。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2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服務熱忱、品德操行良好。 三、具撰稿、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件)。(二)最高學歷證書。(三)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退伍令(無則免),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總收文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文化科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本案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底)。 四、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五、待遇/每月: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六、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 6694人事室陳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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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教育文化科)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文教行政相關業務80%。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2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服務熱忱、品德操行良好。 三、具撰稿、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件)。(二)最高學歷證書。(三)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退伍令(無則免),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總收文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文化科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本案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底)。 四、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五、待遇/每月: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六、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 6694人事室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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