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14
刊登起迄日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桃園市桃園區向善街120-1號) 通知上班日起,上班日數比照公家機關。 工作時間:8:00~17:00,(並需配合業務需求夜間或假日加班)。
工作內容 1. 辦理動物保護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office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EXCEL)。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一、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之前一日止(預定至115年12月31日),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屆滿或提前復職,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二、代理期間薪資:五等280薪點(37,80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應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檢附報名表(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其他專長與經歷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免附)等,寄達(郵戳為憑)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信封右上方請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及寄件人姓名、電話),未使用本處報名表、資料不齊、未親自簽名或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簡章及報名表詳事求人網站附件。 (三)書面審查資料符合需求者,擇優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並擇優增列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五、連絡電話:人事室(03)3326742 分機604 劉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2/08~114/02/19
檢視
課員
113/11/20~113/11/27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動物保護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office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中文繕打及EXCEL)。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一、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之前一日止(預定至115年12月31日),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屆滿或提前復職,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二、代理期間薪資:五等280薪點(37,80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應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檢附報名表(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其他專長與經歷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免附)等,寄達(郵戳為憑)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信封右上方請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及寄件人姓名、電話),未使用本處報名表、資料不齊、未親自簽名或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簡章及報名表詳事求人網站附件。 (三)書面審查資料符合需求者,擇優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並擇優增列候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五、連絡電話:人事室(03)3326742 分機604 劉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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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重複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2/08~1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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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113/11/20~1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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