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
廚工
公告日 | 11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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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4 ~ 114/03/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 |
職稱 | 廚工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本園暨各分班(將依錄取者經驗及園方需求安排) 本園(桃園市蘆竹區上竹路65號) 南竹分班(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五段210巷1弄1號) 上竹分班(桃園市蘆竹區博愛街22號) 新莊分班(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417-5號) |
工作內容 | 一、職缺:廚工(需具身心障礙手冊) 二、聘期:114年4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工作內容: 1.協助廚房事務。 2.園所環境清潔。 3.其他交辦事項。 四、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7:30至16:00(含休息時間)。 五、薪資:每月新臺幣31,450元整,另須扣除勞保、健保費及勞退自付額。 六、注意事項: 錄取人員須於2週內(遇例假日延期1日)繳交 (一) 公立醫院體、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二)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最近3個月內核發)。 (三) 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勞動契約辦理。 |
資格條件 |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法定身障定額進用職缺,需具身心障礙手冊始具報考資格】 不限學歷科系。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24、25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二)衛生習慣及操守良好,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衛生單位訂定公佈之餐飲衛生管理細則者 。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前科紀錄與不良習慣(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 |
聯絡方式 | 若有意願報名,請填附件報名資料,倘有相關疑問請來電。 03-3239856#16 顏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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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
職稱
廚工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職缺:廚工(需具身心障礙手冊) 二、聘期:114年4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工作內容: 1.協助廚房事務。 2.園所環境清潔。 3.其他交辦事項。 四、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7:30至16:00(含休息時間)。 五、薪資:每月新臺幣31,450元整,另須扣除勞保、健保費及勞退自付額。 六、注意事項: 錄取人員須於2週內(遇例假日延期1日)繳交 (一) 公立醫院體、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區域醫療或教學醫院健康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二)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最近3個月內核發)。 (三) 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未盡事宜皆依相關法規及勞動契約辦理。
資格條件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法定身障定額進用職缺,需具身心障礙手冊始具報考資格】 不限學歷科系。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24、25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二)衛生習慣及操守良好,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衛生單位訂定公佈之餐飲衛生管理細則者 。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前科紀錄與不良習慣(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
聯絡方式
若有意願報名,請填附件報名資料,倘有相關疑問請來電。 03-3239856#16 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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