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助理(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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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4 ~ 113/11/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
職稱 | 檢察官助理(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博一大樓)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內容: 1、協助檢察官分析詐欺案件爭點、彙整相關事證資料及製作卷證分析報告、卷證附表等資料。 2、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之法律問題分析、整理及資料之蒐集。 3、協助檢察官校對書類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4、協助檢察官實行公訴,製作、傳輸、標示電子卷證及製作簡報等資料。 5、協助檢察官辦理詐欺等資料庫之建置、資料輸入及比對業務。 6、協助檢察官辦理刑事訴訟相關程序或依法令所定職務之幕僚作業。 (二)待遇: 1、本次進用之檢察官助理之人員屬性為約用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權利義務事項。 2、薪資採月薪制,每月薪資新臺幣46,692元(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不限性別,未具雙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三)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含學院)以上,法律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相關系所係指非法律系所畢業,但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修習主要法律科目,即民法、刑法、民 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智慧財產權法、行政法、強制執行等相關科目,12個學分以上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 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所定應迴避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止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至100005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報名113年第1次儲備檢察官助理甄選」。 (三)聯絡電話: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81轉2294人事室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81轉5270陳組長。 (四)簡章及報名表備索: 請至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https://tpc2024.pse.is/6plmx6)下載本次招考簡章及報名表等相關表件。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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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職稱
檢察官助理(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1、協助檢察官分析詐欺案件爭點、彙整相關事證資料及製作卷證分析報告、卷證附表等資料。 2、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之法律問題分析、整理及資料之蒐集。 3、協助檢察官校對書類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4、協助檢察官實行公訴,製作、傳輸、標示電子卷證及製作簡報等資料。 5、協助檢察官辦理詐欺等資料庫之建置、資料輸入及比對業務。 6、協助檢察官辦理刑事訴訟相關程序或依法令所定職務之幕僚作業。 (二)待遇: 1、本次進用之檢察官助理之人員屬性為約用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權利義務事項。 2、薪資採月薪制,每月薪資新臺幣46,692元(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不限性別,未具雙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三)公(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含學院)以上,法律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相關系所係指非法律系所畢業,但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修習主要法律科目,即民法、刑法、民 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智慧財產權法、行政法、強制執行等相關科目,12個學分以上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 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所定應迴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止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請以掛號郵寄至100005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報名113年第1次儲備檢察官助理甄選」。 (三)聯絡電話: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81轉2294人事室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81轉5270陳組長。 (四)簡章及報名表備索: 請至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https://tpc2024.pse.is/6plmx6)下載本次招考簡章及報名表等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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