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工友
公告日 | 11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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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4 ~ 114/05/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本局總收發文、文書繕發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四) 任職期間無不良紀錄者。 (五) 具文書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 1、有意願至本局服務者,請於114年5月15日(星期四)前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局(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文檔)」字樣),或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職缺有效期間內,填寫履歷,以線上作業方式應徵職缺,並上傳下列文件。 2、應檢附文件: (1)工友甄選報名表1份(線上作業方式者免附,採郵寄報名者,報名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 https:/www.dgpa.gov.tw/下載)。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經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辦理移撥,並依本局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另依規定本局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局工友;對於本局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限制之人員請勿報名。 (四)薪資:依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技工工友工餉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行政院113年12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2523號函及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支給(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萬1449元至3萬5430元)。 (五)聯絡人:秘書室事務科蔡小姐 (電話:02-2349-631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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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5/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工友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本局總收發文、文書繕發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四) 任職期間無不良紀錄者。 (五) 具文書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 1、有意願至本局服務者,請於114年5月15日(星期四)前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局(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文檔)」字樣),或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職缺有效期間內,填寫履歷,以線上作業方式應徵職缺,並上傳下列文件。 2、應檢附文件: (1)工友甄選報名表1份(線上作業方式者免附,採郵寄報名者,報名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 https:/www.dgpa.gov.tw/下載)。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經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辦理移撥,並依本局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另依規定本局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局工友;對於本局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限制之人員請勿報名。 (四)薪資:依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技工工友工餉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行政院113年12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2523號函及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支給(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萬1449元至3萬5430元)。 (五)聯絡人:秘書室事務科蔡小姐 (電話:02-2349-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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