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約聘人員
公告日 | 114/03/15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7樓 |
工作內容 | (一) 產業發展及升級轉型政策之規劃、協調與審議。 (二) 投資案件評估及投資後管理相關業務。 (三) 融資計畫開辦、執行與管理。 (四) 投融資相關專案計畫之研擬、執行與管理。 (五) 立法、監察及審計機關之聯繫及提問研復。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以財經、管理或理工相關科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 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 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專案管理者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務為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或至約聘僱原因消失,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4年3月21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 [email protected]蘇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8234) 。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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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產業發展及升級轉型政策之規劃、協調與審議。 (二) 投資案件評估及投資後管理相關業務。 (三) 融資計畫開辦、執行與管理。 (四) 投融資相關專案計畫之研擬、執行與管理。 (五) 立法、監察及審計機關之聯繫及提問研復。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以財經、管理或理工相關科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 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 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專案管理者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務為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或至約聘僱原因消失,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4年3月21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 [email protected]蘇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8234) 。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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