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約聘人員

公告日 114/03/15
刊登起迄日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9號7樓
工作內容 (一) 產業發展及升級轉型政策之規劃、協調與審議。 (二) 投資案件評估及投資後管理相關業務。 (三) 融資計畫開辦、執行與管理。 (四) 投融資相關專案計畫之研擬、執行與管理。 (五) 立法、監察及審計機關之聯繫及提問研復。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以財經、管理或理工相關科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 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 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專案管理者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務為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或至約聘僱原因消失,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4年3月21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 [email protected]蘇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8234) 。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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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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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產業發展及升級轉型政策之規劃、協調與審議。 (二) 投資案件評估及投資後管理相關業務。 (三) 融資計畫開辦、執行與管理。 (四) 投融資相關專案計畫之研擬、執行與管理。 (五) 立法、監察及審計機關之聯繫及提問研復。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以財經、管理或理工相關科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 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 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專案管理者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務為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或至約聘僱原因消失,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4年3月21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 [email protected]蘇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168234) 。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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