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工程員
公告日 | 11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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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4 ~ 114/03/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一號 |
工作內容 | 1. 工程用地取得(公有地撥用、私有地徵收)。 2. 都市計畫變更。 3. 河川區土地接管移撥。 4. 公有土地財產登帳。 5. 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 大專以上土木、水利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2. 普考、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具土木、水利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須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各款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期限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務必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檢附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於前開系統一併上傳)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未達3年考績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 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69870#2570毛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工程員
113/12/06~1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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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工程用地取得(公有地撥用、私有地徵收)。 2. 都市計畫變更。 3. 河川區土地接管移撥。 4. 公有土地財產登帳。 5. 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土木、水利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2. 普考、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具土木、水利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須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形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各款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於期限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請務必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二)檢附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於前開系統一併上傳)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歷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未達3年考績者請依實際情形檢附)。 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得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69870#2570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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