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助理教授
公告日 | 11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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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4 ~ 114/03/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職稱 | 助理教授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資培育中心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楠梓校區)共同教育學院師資培育中心(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
工作內容 | 【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 1.教學與研究方向為:技職教育、科學教育、課程與教學、學習評量、心理與輔導等相關專長。 2.教授教育專業課程,包括教育基礎、方法及實習課程,如:教育概論、教育哲學、科學教育、職業教育訓練與生涯規劃、心理與教育測驗、教育哲學、課程與教學、學習評量、分科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等。 |
資格條件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114學度第一學期專任或專案教師徵才公告 聘用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 聘任等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收件截止日:114年03月31日(以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前親自送達)※公告期間至少二週 名額:1名 【應徵資格】 學歷:博士學位 專長或條件 1. 應聘教師須符合本校「專任教師聘任辦法」規定。 2. 申請人資格: (1)具有國內、外教育學術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如持國外學歷者,須檢附相關證明、驗證資料。 (2)具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且具中學教學經驗一年以上者優先。 |
聯絡方式 | 【應徵資料】 1.個人簡歷、自傳 註:個人簡歷請提供2至3頁(A4規格),並請於末頁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如該學制無修習課程無成績單者,請檢附學校開立之正式修業證明文件。)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3.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4.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5.教師證書及專業資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6.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如附件) 7.博士論文全文或其他具代表著作全文一份。 8.近五年相關研究著作及其他足以驗證教學及研究能力之相關證明。 9.可任教課程名稱及其教學計畫大綱(至少兩門,一門課程一份)。 【聘用單位聯絡人】 姓名:師資培育中心 林小姐 電話:07- 3617141轉2369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徵聘方式: (1)初審通過者通知來校面談,未通過者亦不退件。 (2)通過複審者,若尚未取得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證書時,依規定須俟本校將其代表著作送校外專家學者審查通過,始得依規定聘任之。未通過外審者,依規定不予聘任。 2.本案徵才相關疑問,請洽詢聘用單位聯絡人。 3.應徵資料請寄:811213 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楠梓校區)共同教育學院師資培育中心收,並應註記「應徵師資培育中心教師」。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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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4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
職系
無
職等
師資培育中心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 1.教學與研究方向為:技職教育、科學教育、課程與教學、學習評量、心理與輔導等相關專長。 2.教授教育專業課程,包括教育基礎、方法及實習課程,如:教育概論、教育哲學、科學教育、職業教育訓練與生涯規劃、心理與教育測驗、教育哲學、課程與教學、學習評量、分科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等。
資格條件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114學度第一學期專任或專案教師徵才公告 聘用單位:師資培育中心 起聘日期:114年8月1日 聘任等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收件截止日:114年03月31日(以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前親自送達)※公告期間至少二週 名額:1名 【應徵資格】 學歷:博士學位 專長或條件 1. 應聘教師須符合本校「專任教師聘任辦法」規定。 2. 申請人資格: (1)具有國內、外教育學術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如持國外學歷者,須檢附相關證明、驗證資料。 (2)具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且具中學教學經驗一年以上者優先。
聯絡方式
【應徵資料】 1.個人簡歷、自傳 註:個人簡歷請提供2至3頁(A4規格),並請於末頁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如該學制無修習課程無成績單者,請檢附學校開立之正式修業證明文件。)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3.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4.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5.教師證書及專業資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6.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如附件) 7.博士論文全文或其他具代表著作全文一份。 8.近五年相關研究著作及其他足以驗證教學及研究能力之相關證明。 9.可任教課程名稱及其教學計畫大綱(至少兩門,一門課程一份)。 【聘用單位聯絡人】 姓名:師資培育中心 林小姐 電話:07- 3617141轉23692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徵聘方式: (1)初審通過者通知來校面談,未通過者亦不退件。 (2)通過複審者,若尚未取得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證書時,依規定須俟本校將其代表著作送校外專家學者審查通過,始得依規定聘任之。未通過外審者,依規定不予聘任。 2.本案徵才相關疑問,請洽詢聘用單位聯絡人。 3.應徵資料請寄:811213 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楠梓校區)共同教育學院師資培育中心收,並應註記「應徵師資培育中心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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