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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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4 ~ 113/11/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4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7~9樓) |
工作內容 | 1、 財產(含公務車輛)及物品管理。 2、 志工管理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1年以上經驗者為佳,另具志工管理實務經驗者優先錄取。 2、 具公文製作及業務處理基本能力,熟諳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 3、 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有政府機關任職經驗者佳。 |
聯絡方式 | 應徵方式:(以下方式採2選1) 1、 E-mail:請將前開相關資料掃描成電子檔於113年11月21日前(電子郵件傳送日期為憑)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避免系統誤當垃圾信件處理)。 2、 上網報名:請於113年11月21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並填寫及上傳應徵資料。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人:朱先生 (電話:02-23062122分機509)。 備註: 一、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錄取之翌日起1個月內,並得採不足額錄取)。 二、本職務代理人職缺係於113年12月2日出缺,並俟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進用期間: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下旬)。 四、250薪點折合月薪約新臺幣 33,750 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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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4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財產(含公務車輛)及物品管理。 2、 志工管理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1年以上經驗者為佳,另具志工管理實務經驗者優先錄取。 2、 具公文製作及業務處理基本能力,熟諳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 3、 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有政府機關任職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以下方式採2選1) 1、 E-mail:請將前開相關資料掃描成電子檔於113年11月21日前(電子郵件傳送日期為憑)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避免系統誤當垃圾信件處理)。 2、 上網報名:請於113年11月21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並填寫及上傳應徵資料。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人:朱先生 (電話:02-23062122分機509)。 備註: 一、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錄取之翌日起1個月內,並得採不足額錄取)。 二、本職務代理人職缺係於113年12月2日出缺,並俟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進用期間: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下旬)。 四、250薪點折合月薪約新臺幣 33,7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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