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錦和國民小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114/03/17
刊登起迄日 114/03/17 ~ 114/03/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錦和國民小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292號(本校總務處)
工作內容 1.全校營繕工程、財務、勞務之採購業務、招(開)標事宜/物品採購管理。 2.本校公有建築、廳舍之管理,以及辦理「校舍消防防護檢修、安全檢查申報事項、各項設施設備、水電、冷氣空調、飲水」之維護與修繕工作。 3.技工、工友、警衛、臨時人員管理、調度、訓練、考核獎懲等事項。 4.規劃及實施學校環境綠美化事項,以及活動、會議集會場所之佈置。 5.辦理政府機關各項填報業務。 6.內部稽核相關業務。 7.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或相關考試及格、訓練合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積極、學習力強,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4.具採購實務經驗、採購證照及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職缺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者免役證書 (7)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8)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 3.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4.本次甄選職缺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5.聯絡電話:(02)22479495分機212 聯絡人:吳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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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7 ~ 114/03/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中和區錦和國民小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全校營繕工程、財務、勞務之採購業務、招(開)標事宜/物品採購管理。 2.本校公有建築、廳舍之管理,以及辦理「校舍消防防護檢修、安全檢查申報事項、各項設施設備、水電、冷氣空調、飲水」之維護與修繕工作。 3.技工、工友、警衛、臨時人員管理、調度、訓練、考核獎懲等事項。 4.規劃及實施學校環境綠美化事項,以及活動、會議集會場所之佈置。 5.辦理政府機關各項填報業務。 6.內部稽核相關業務。 7.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或相關考試及格、訓練合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積極、學習力強,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4.具採購實務經驗、採購證照及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職缺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者免役證書 (7)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8)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 3.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4.本次甄選職缺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5.聯絡電話:(02)22479495分機212 聯絡人: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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