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17
刊登起迄日 114/03/17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
工作內容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3,750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內容:辦理特殊教育科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具公務經歷及具公文撰寫能力者為佳)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其他(具公文撰寫能力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114年3月24日)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以A4紙張依序裝訂,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蔡股長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特殊教育科助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局將擇優另行通知參與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蔡股長,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621。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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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7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3,750元) (四)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內容:辦理特殊教育科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具公務經歷及具公文撰寫能力者為佳)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其他(具公文撰寫能力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114年3月24日)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以A4紙張依序裝訂,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蔡股長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特殊教育科助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局將擇優另行通知參與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蔡股長,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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