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
副技師

公告日 114/03/17
刊登起迄日 114/03/17 ~ 114/04/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
職稱 副技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974 花蓮縣壽豐鄉共和村大同路1號
工作內容 1.協助委營契約履約管理工作。 2.綜整相關統計報表資料。 3.負責造林、減碳業務工作。 4.農業生產及加工倉儲管理。 5.協助委營權利金收繳稽催作業 6.欣欣向農榮興計畫等專案性案件處理。 7.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銓審:現職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2.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3.具土地管理、農業、都市計畫等相關業務經驗者(檢附具體事蹟佐證)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4月16日(星期三)前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倘未滿5年則檢送任公職期間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專業知能」1科5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機關地址:臺東縣池上鄉新興村104號 6.聯絡電:089-862028分機31;聯絡人:高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1 王組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7 ~ 114/04/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

職稱

副技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1.協助委營契約履約管理工作。 2.綜整相關統計報表資料。 3.負責造林、減碳業務工作。 4.農業生產及加工倉儲管理。 5.協助委營權利金收繳稽催作業 6.欣欣向農榮興計畫等專案性案件處理。 7.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銓審:現職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2.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3.具土地管理、農業、都市計畫等相關業務經驗者(檢附具體事蹟佐證)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4月16日(星期三)前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倘未滿5年則檢送任公職期間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專業知能」1科5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機關地址:臺東縣池上鄉新興村104號 6.聯絡電:089-862028分機31;聯絡人:高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1 王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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