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技正
| 公告日 | 114/03/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7 ~ 114/03/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
| 職稱 | 技正 |
| 職系 | 土木工程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或簡任第10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
| 工作內容 | 一、國有林集水區之治理、林道工程與防災業務之督導與審核。 二、林道工程之規劃、治山防災研究及新建工程與既有設施生態友善機制等精進作為之擬議。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土木工程職系,並具簡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具碩士學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擔任薦任主管6年以上,且近6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五、具有政策規劃能力及國有林集水區治理實務經驗,熟悉本署政策業務。 |
| 聯絡方式 |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語文能力檢定證明)。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4年3月20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林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土木工程職系簡任技正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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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7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職稱
技正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或簡任第10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國有林集水區之治理、林道工程與防災業務之督導與審核。 二、林道工程之規劃、治山防災研究及新建工程與既有設施生態友善機制等精進作為之擬議。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土木工程職系,並具簡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具碩士學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擔任薦任主管6年以上,且近6年考績均考列甲等。 五、具有政策規劃能力及國有林集水區治理實務經驗,熟悉本署政策業務。
聯絡方式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語文能力檢定證明)。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4年3月20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林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土木工程職系簡任技正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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