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3/1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7 ~ 114/03/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3~5樓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所總務、研考等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聯絡方式 | (一)檢送資格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類>公務人員履歷表(111年修正)﹞下載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填寫)。 2.切結書。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受理期限及方式:請於114年3月21日前寄至「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3樓基隆市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或依限以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資訊行政課課員職代約僱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五)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最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六)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月酬為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一般行政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七)聯絡電話:(02)24324001分機501潘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7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所總務、研考等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一)檢送資格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類>公務人員履歷表(111年修正)﹞下載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填寫)。 2.切結書。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受理期限及方式:請於114年3月21日前寄至「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3樓基隆市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或依限以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資訊行政課課員職代約僱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五)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最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六)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月酬為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一般行政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七)聯絡電話:(02)24324001分機501潘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