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牡丹鄉高士國民小學
護理師(或護士)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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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4 ~ 113/11/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牡丹鄉高士國民小學 |
職稱 | 護理師(或護士)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牡丹鄉高士國民小學 |
工作內容 | 1.辦理學校衛生教育及護理工作。 2.其它交辦事。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或高中以上畢業並具擬任工作性質2年以上經驗。 二、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 三、代理本校校護調任所遺缺額職務 四、僱用之約僱人員,應於約雇期限屆滿或聘僱用原因消失(如遴員補實)後,無條件解雇。 五、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送,報名時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3年11月18日下班前寄(送)達本校人事,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信封務請註明1.「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2.白天連絡電話、行動電話】。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3.工作經驗證明或其他證明。 六、甄選方式:資歷審查擇優正取1名(必要時得舉行約談面試),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並註記。 七、月支薪資37,800元或33,750元(護理師資格薪點為280,護士資格薪點為250),另須自付勞健保個人負擔金額。 八、本案係遴員補實前短期代理之工作,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遴員補實前一日止,僱用期間如遇用人費用不足支應、僱用原因消滅、工作結束或僱用人員不適任時,應即終止契約,不得異議。 |
聯絡方式 | 如有疑義請洽高士國小人事林小姐、電話:08-8810246轉1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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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牡丹鄉高士國民小學
職稱
護理師(或護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學校衛生教育及護理工作。 2.其它交辦事。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或高中以上畢業並具擬任工作性質2年以上經驗。 二、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 三、代理本校校護調任所遺缺額職務 四、僱用之約僱人員,應於約雇期限屆滿或聘僱用原因消失(如遴員補實)後,無條件解雇。 五、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送,報名時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3年11月18日下班前寄(送)達本校人事,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信封務請註明1.「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2.白天連絡電話、行動電話】。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3.工作經驗證明或其他證明。 六、甄選方式:資歷審查擇優正取1名(必要時得舉行約談面試),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自附回郵信封並註記。 七、月支薪資37,800元或33,750元(護理師資格薪點為280,護士資格薪點為250),另須自付勞健保個人負擔金額。 八、本案係遴員補實前短期代理之工作,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遴員補實前一日止,僱用期間如遇用人費用不足支應、僱用原因消滅、工作結束或僱用人員不適任時,應即終止契約,不得異議。
聯絡方式
如有疑義請洽高士國小人事林小姐、電話:08-8810246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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