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18
刊登起迄日 114/03/17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臺東縣臺東市寶桑路24號
工作內容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6月19日或代理原因消滅當日。 (二)薪資標準: 1.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8,4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2.因公出差旅費報支。 (三)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正本2.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以上影本)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請於113年3月20日前將履歷及相關證件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email protected]或掛號郵寄950台東市寶桑路24號主計室收,以郵戳或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4.聯絡電話:089-322023-155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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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7 ~ 114/03/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6月19日或代理原因消滅當日。 (二)薪資標準: 1.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8,4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2.因公出差旅費報支。 (三)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正本2.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以上影本)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請於113年3月20日前將履歷及相關證件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email protected]或掛號郵寄950台東市寶桑路24號主計室收,以郵戳或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4.聯絡電話:089-322023-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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