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區衛生所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公告日 | 114/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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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7 ~ 114/03/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金山區衛生所 |
職稱 |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聘6等312薪點(月薪42,120元)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金山區民生路59號(新北市金山區衛生所) |
工作內容 | 1.衛生所醫療門診及防疫業務。2.公共衛生及地段管理等相關業務。3.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3月21日下午5點30分前送達本所(新北市金山區民生路59號)新北市金山區衛生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並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最高考試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足資證明工作經驗內容之資料如離職證明等5.身分證影本。 二、聘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4年度新北市衛生局所屬各區衛生所護理人員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本職缺須依年度計畫聘用簽約,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至114年5月底為止,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五、聯絡電話:(02)24984807張護理長。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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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7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金山區衛生所
職稱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職系
無
職等
約聘6等312薪點(月薪42,12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衛生所醫療門診及防疫業務。2.公共衛生及地段管理等相關業務。3.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3年3月21日下午5點30分前送達本所(新北市金山區民生路59號)新北市金山區衛生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並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最高考試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足資證明工作經驗內容之資料如離職證明等5.身分證影本。 二、聘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4年度新北市衛生局所屬各區衛生所護理人員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本職缺須依年度計畫聘用簽約,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至114年5月底為止,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五、聯絡電話:(02)24984807張護理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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