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護理師
公告日 | 114/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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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7 ~ 114/04/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 |
工作內容 | 臨床護理工作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系所畢業。 2.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領有護理師證書。 3.須為現職護理臨床人員,並具備N2資格。 4.地區以上公私立教學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3年(含)以上經驗。 5.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聯絡方式 |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逾期述不受理。 二、本院則優通知面試。 三、聯絡人:人事室程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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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7 ~ 114/04/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臨床護理工作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系所畢業。 2.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領有護理師證書。 3.須為現職護理臨床人員,並具備N2資格。 4.地區以上公私立教學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3年(含)以上經驗。 5.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60號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逾期述不受理。 二、本院則優通知面試。 三、聯絡人:人事室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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