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科員

公告日 114/03/18
刊登起迄日 114/03/17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310403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依序輪流擔任值日官(每月平日1次,假日1次)。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國內外大學(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三、具有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為止,無限制轉調之情事。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03)5962134分機126王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7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依序輪流擔任值日官(每月平日1次,假日1次)。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國內外大學(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三、具有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為止,無限制轉調之情事。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03)5962134分機126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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