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專員

公告日 114/03/18
刊登起迄日 114/03/18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政府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地點 金門縣政府(人事處)
工作內容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碩士以上學歷。 (二) 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者。 (三) 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人事行政職系,並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四)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3月21日前上傳相關附件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林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6、 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金門縣政府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金門縣

工作內容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碩士以上學歷。 (二) 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者。 (三) 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人事行政職系,並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四)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於114年3月21日前上傳相關附件檔案。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方式:金門縣政府人事處林小姐(082)318-823 分機65116、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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