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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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18 ~ 114/03/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 |
工作內容 | 1. 無人機電子圍籬推動工作。 2. 無人機法規命令行政事務。 3. 協辦無人機學術科測驗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下列資格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 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具公務機關服務與公文寫作經驗尤佳。 |
聯絡方式 | 1. 報名方式: (1). 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履歷填寫及證明文件上傳。 (2). 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件影本﹑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如有受過相關訓練課程或相關專業訓練、或具有英檢資格者均請檢附證明文件),於114年00月0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郵寄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標準組無人機辦公室張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職務」,並加註應徵者姓名及連絡電話。 2.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評分方式為學歷占30%、口試占70%。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本次甄選約僱人員錄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至本局實務訓練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1月)。 5. 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35元)。 6. 聯絡人:飛航標準組張先生:(02)2349-6317 飛航標準組鄭小姐:(02)2349-637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3/12/25~1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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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無人機電子圍籬推動工作。 2. 無人機法規命令行政事務。 3. 協辦無人機學術科測驗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下列資格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 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具公務機關服務與公文寫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 (1). 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履歷填寫及證明文件上傳。 (2). 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件影本﹑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如有受過相關訓練課程或相關專業訓練、或具有英檢資格者均請檢附證明文件),於114年00月0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郵寄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標準組無人機辦公室張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職務」,並加註應徵者姓名及連絡電話。 2.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評分方式為學歷占30%、口試占70%。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本次甄選約僱人員錄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至本局實務訓練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11月)。 5. 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35元)。 6. 聯絡人:飛航標準組張先生:(02)2349-6317 飛航標準組鄭小姐:(02)2349-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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