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組員
公告日 | 114/03/1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8 ~ 114/03/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人事室(704302臺南市北區勝利路138號) |
工作內容 | 一、員工關懷與心理諮商轉介。 二、員工訓練、進修。 三、文康活動(含醫師節活動)。 四、全院員工旅遊。 五、校部運動會活動。 六、人事室預算、概算統整。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之現職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持外國學歷者應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證明文件。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之一者。 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及審定函 (二)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其他證明文件(例: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學歷證明),無則免附。 三、聯絡人:古湘妘(聯絡電話:06-2353535分機2043)。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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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職稱
組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員工關懷與心理諮商轉介。 二、員工訓練、進修。 三、文康活動(含醫師節活動)。 四、全院員工旅遊。 五、校部運動會活動。 六、人事室預算、概算統整。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之現職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持外國學歷者應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證明文件。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之一者。 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及審定函 (二)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其他證明文件(例: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學歷證明),無則免附。 三、聯絡人:古湘妘(聯絡電話:06-2353535分機2043)。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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