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科員

公告日 114/03/18
刊登起迄日 114/03/18 ~ 114/03/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市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嘉義市。
工作內容 1、人民提起訴願案件之處理。 2、人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3、法令資料之蒐集整理保管法規講解。 4、中央法令疑義及適用之核簽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業務單位黃科長05-2254321分機711、714)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法制職系現職人員。 3、具公文處理能力,並熟稔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線上應徵;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結果排序辦理甄選;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聯絡電話:05-2254321分機717(黃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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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市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嘉義市。

工作內容

1、人民提起訴願案件之處理。 2、人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3、法令資料之蒐集整理保管法規講解。 4、中央法令疑義及適用之核簽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業務單位黃科長05-2254321分機711、714)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法制職系現職人員。 3、具公文處理能力,並熟稔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線上應徵;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結果排序辦理甄選;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聯絡電話:05-2254321分機717(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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