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駕駛員

公告日 114/03/18
刊登起迄日 114/03/18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等 駕駛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9號本院大樓、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43號本院第二辦公大樓、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47號本院民事庭、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00號本院潮州簡易庭等
工作內容 公文遞送、環璄清潔維護、支援駕駛公務車(含警備車)出差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編制內之駕駛(含技工、工友),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且非屬原機關之超額人員,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品德端正、無不良嗜好,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男性需提出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四)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本院總務科黃美玲小姐,聯絡電話:(08)7550611轉2301、傳真電話:(08)753842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等

駕駛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公文遞送、環璄清潔維護、支援駕駛公務車(含警備車)出差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編制內之駕駛(含技工、工友),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且非屬原機關之超額人員,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品德端正、無不良嗜好,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男性需提出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四)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本院總務科黃美玲小姐,聯絡電話:(08)7550611轉2301、傳真電話:(08)753842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