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埔心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3/1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18 ~ 114/03/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埔心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埔心鄉員鹿路二段344號(彰化縣埔心鄉公所建設課) |
工作內容 | 一、建築執照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04-8296249#15 建設課 王課長 一、報名時間:114年03月18日起至114年03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親送、委託或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埔心鄉員鹿路二段344號 埔心鄉公所建設課收,資格初審符合需求者,將電話通知面談。 三、報名應攜帶證件:請檢具報名表 (含自傳)、身分證件、學歷證件、相關證照及服務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四、甄選方式: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 五、甄選日期及地點:面談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地點為彰化埔心鄉公所 六、錄取方式: (一)、正取1名、備取1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選錄取資格。 (二)、錄取者於接到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至服務單位辦理僱用手續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七、其他: (一)、待遇薪資:每月280薪點,新臺幣3萬7,800元。 (二)、本職缺為技士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埔心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建築執照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04-8296249#15 建設課 王課長 一、報名時間:114年03月18日起至114年03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親送、委託或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埔心鄉員鹿路二段344號 埔心鄉公所建設課收,資格初審符合需求者,將電話通知面談。 三、報名應攜帶證件:請檢具報名表 (含自傳)、身分證件、學歷證件、相關證照及服務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四、甄選方式: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 五、甄選日期及地點:面談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地點為彰化埔心鄉公所 六、錄取方式: (一)、正取1名、備取1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選錄取資格。 (二)、錄取者於接到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至服務單位辦理僱用手續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七、其他: (一)、待遇薪資:每月280薪點,新臺幣3萬7,800元。 (二)、本職缺為技士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