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庶務組長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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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4 ~ 113/11/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
職稱 | 庶務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一五六號 |
工作內容 | (一)校舍管理、維護、場地佈置及美化環境事項。 (二)校舍建築整修及校產管理事項。 (三)督導辦公用品採購保管、分發及財產增減登記。 (四)工友管理。 (五)辦理招標採購等相關事宜。 (六)督導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火管理人業務暨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遷調規定之公務人員,並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 (二)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四)需具備電腦(Word、 Excel、Email網路使用)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五)具有採購專業證照及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聯絡人:戚小姐;聯絡電話:27535968#276,本次甄選請應試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報名。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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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職稱
庶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校舍管理、維護、場地佈置及美化環境事項。 (二)校舍建築整修及校產管理事項。 (三)督導辦公用品採購保管、分發及財產增減登記。 (四)工友管理。 (五)辦理招標採購等相關事宜。 (六)督導年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火管理人業務暨自衛消防編組訓練事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遷調規定之公務人員,並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 (二)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四)需具備電腦(Word、 Excel、Email網路使用)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五)具有採購專業證照及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人:戚小姐;聯絡電話:27535968#276,本次甄選請應試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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