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4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職稱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職系
職等 聘用六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家庭教育諮詢服務。 2.辦理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且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家庭教育、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學系畢業。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3年11月27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聘用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檢齊資料、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亦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4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七等七階424薪點(月薪57,240元)。倘計畫結束,應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孫小姐,若有業務相關問題請電洽03-3366885#16劉組長。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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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職稱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職系

職等

聘用六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家庭教育諮詢服務。 2.辦理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且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家庭教育、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學系畢業。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3年11月27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中心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聘用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聘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檢齊資料、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亦不予寄回。 5.本案職缺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聘用六等一階280薪點起薪,月薪37,800元(含自提勞健保),另本職缺係中央補助性質,114年度將視中央補助情形及年終考核予以續聘,並依相關規定得予晉薪,最高得晉至七等七階424薪點(月薪57,240元)。倘計畫結束,應無條件解聘。 6.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孫小姐,若有業務相關問題請電洽03-3366885#16劉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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