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開發處高雄營業分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18
刊登起迄日 114/03/18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開發處高雄營業分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營業分處(高雄市三民區南華路257號3樓)。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轄區專案規劃管理業務。 (二) 辦理轄區不動產(土地、房地、停車場)租賃、廣告及拍攝租賃等契約審核及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三) 履約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 (四) 依業務範圍,需要經常至現場會勘或辦理業務巡查。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使用電腦能力及撰擬公文書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採通訊報名,請檢具下列資料: 1.契約進用人員履歷表(如附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需載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 4.男性須檢附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二) 書面資格審查及面試。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請於114年3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高雄營業分處人事室收(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南華路257號3樓),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逾期及現場報名均不予受理。 (四) 聯絡人:高雄營業分處人事室黃小姐,電話:07-2352782。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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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資產開發處高雄營業分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轄區專案規劃管理業務。 (二) 辦理轄區不動產(土地、房地、停車場)租賃、廣告及拍攝租賃等契約審核及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三) 履約爭議及訴訟案件處理。 (四) 依業務範圍,需要經常至現場會勘或辦理業務巡查。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使用電腦能力及撰擬公文書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採通訊報名,請檢具下列資料: 1.契約進用人員履歷表(如附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需載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 4.男性須檢附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二) 書面資格審查及面試。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請於114年3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高雄營業分處人事室收(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南華路257號3樓),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逾期及現場報名均不予受理。 (四) 聯絡人:高雄營業分處人事室黃小姐,電話:07-235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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