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19
刊登起迄日 114/03/18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4樓
工作內容 1.督導各航空站噪音監測、噪音補償金及回饋金相關業務。 2.辦理各航空站執行有關航空環保相關業務。 3.綜合業務(主計等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下列資格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熟稔相關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軟體及公文寫作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學歷及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於114年3月24日前,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臺北市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4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站管理組王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航站管理組約僱職務代理人」。 2.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35元)。 3.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預計115年5月下旬),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代理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僱。 4.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 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航站管理組王小姐 電話:02-2349227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督導各航空站噪音監測、噪音補償金及回饋金相關業務。 2.辦理各航空站執行有關航空環保相關業務。 3.綜合業務(主計等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下列資格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2.熟稔相關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軟體及公文寫作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學歷及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於114年3月24日前,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臺北市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4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站管理組王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航站管理組約僱職務代理人」。 2.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35元)。 3.約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預計115年5月下旬),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代理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僱。 4.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 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航站管理組王小姐 電話:02-234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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