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七堵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4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七堵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基隆市七堵區光明路21號2樓及3樓(基隆市七堵區公所)
工作內容 1.辦理社區相關業務、各類表揚及災害救助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資格條件 1.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的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填寫簡要自述維護(請填300字以上字數),輸入完成先行下載履歷表試閱。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含300字以上簡要自述),再由系統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且需將以下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成一個檔案作為附件上傳該系統,資料未全者(含簡要自述),視為資格不符: (1)現職派令、銓審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6)請列印履歷表簡要自述頁1頁,應徵人請於該簡要自述頁親自簽名(履歷表掃描上傳僅需簽名頁)。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聯絡人:七堵區公所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2)2456-6171分機203;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聯絡社政課楊課長,電話:(02)2456-6171分機4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七堵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辦理社區相關業務、各類表揚及災害救助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資格條件

1.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的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填寫簡要自述維護(請填300字以上字數),輸入完成先行下載履歷表試閱。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含300字以上簡要自述),再由系統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且需將以下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成一個檔案作為附件上傳該系統,資料未全者(含簡要自述),視為資格不符: (1)現職派令、銓審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6)請列印履歷表簡要自述頁1頁,應徵人請於該簡要自述頁親自簽名(履歷表掃描上傳僅需簽名頁)。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聯絡人:七堵區公所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2)2456-6171分機203;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聯絡社政課楊課長,電話:(02)2456-6171分機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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