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辦事員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4 ~ 113/11/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1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社會福利資格審核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熟悉電腦作業,具有協調溝通能力,工作積極認真。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最近1次銓審函、(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四)考試及格證書、(五)最高學歷證書、(六)身分證影本、(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新北市淡水區公所人事室蘇小姐,電話02-26221020分機73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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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4 ~ 113/11/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社會福利資格審核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熟悉電腦作業,具有協調溝通能力,工作積極認真。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最近1次銓審函、(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四)考試及格證書、(五)最高學歷證書、(六)身分證影本、(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新北市淡水區公所人事室蘇小姐,電話02-26221020分機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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