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19
刊登起迄日 114/03/18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280薪點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4至5樓)。
工作內容 (一)工作項目: 1. 郵寄案件收件及屬櫃檯化案件審查。 2. 跨區案件移送、移入公文處理及移入案。 3. 跨局案件移送、移入公文處理及移入案件收件、審查歸檔。 4. 通報贈與稅未達課稅標準案件逕行核定。 (二)僱用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三)月支報酬: 新臺幤37,800元(約僱5等,薪點28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任稅務機關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檢具:1.114年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職代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本公告附件填寫)。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具稅務工作經驗者,請加附經歷證明文件,於114年3月24日前逕寄或逕送本分局人事室王小姐收(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5樓人事室;聯絡電話:05-2282233分機610),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初審合格者,視學、經歷或專長等,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徵才得視甄選結果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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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18 ~ 114/03/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280薪點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項目: 1. 郵寄案件收件及屬櫃檯化案件審查。 2. 跨區案件移送、移入公文處理及移入案。 3. 跨局案件移送、移入公文處理及移入案件收件、審查歸檔。 4. 通報贈與稅未達課稅標準案件逕行核定。 (二)僱用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三)月支報酬: 新臺幤37,800元(約僱5等,薪點28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曾任稅務機關具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檢具:1.114年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職代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本公告附件填寫)。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具稅務工作經驗者,請加附經歷證明文件,於114年3月24日前逕寄或逕送本分局人事室王小姐收(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5樓人事室;聯絡電話:05-2282233分機610),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初審合格者,視學、經歷或專長等,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徵才得視甄選結果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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